2019年04月30日,武汉众科电子有限公司计提借款利息(截止本月底,在建工程——仓库建造完成)。请根据相关单据编制记账凭证。(凭证号:234) 2019年05月31日,武汉众科电子有限公司计提借款利息。请根据相关单据编制记账凭证。(凭证号:198) 2019年06月30日,武汉众科电子有限公司支付第二季度的利息。请根据相关单据编制记账凭证。(凭证号:238)(支付利息当月不计提利息,直接计入相关科目)
2019年01月01日,武汉众科电子有限公司向银行借入借款。请根据相关单据编制记账凭证。(凭证号:023) 2019年01月01日,武汉众科电子有限公司用长期借款预付建造仓库的工程款。请根据相关单据编制记账凭证。(凭证号:024)
2019年12月23日,武汉众科电子有限公司收到现金股利。请根据相关单据编制记账凭证。(凭证号:083) 2020年04月21日,武汉众科电子有限公司收到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宣告发放现金股利通告,确认应收股利。请根据相关单据编制记账凭证。(凭证号:067)
2019年12月13日,武汉众科电子有限公司存出投资款。请根据相关单据编制记账凭证。(凭证号:048) 2019年12月13日,武汉众科电子有限公司委托武汉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购入“鞍山钢铁”股票10000股(每股价格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0.50元)做为交易性金融资产。请根据相关单据编制记账凭证。(凭证号:049)
2019年6月30日,武汉众科电子有限公司收到原材料办理入库(采用计划成本法核算),但尚未收到发票和结算单据。请根据相关单据(入库单表3-1-22)编制记账凭证。(凭证号:231) 2019年7月1日,武汉众科电子有限公司冲销上月的暂估入账。请根据相关单据(入库单表3-1-22)编制记账凭证。(凭证号:021) 2019年7月3日,武汉众科电子有限公司收到上月入库材料的发票和结算单据(采用计划成本法核算)。请根据相关单据编制记账凭证。(凭证号:022)
假定一:接工作任务1,2019年6月4日,武汉众科电子有限公司收到6月2日购入的原材料并验收入库(入库单表3-1-17)。请根据相关单据编制记账凭证。(凭证号:025) 假定二:接工作任务1,2019年6月4日,武汉众科电子有限公司购买的原材料验收入库(入库单表3-1-18)。请根据相关单据编制记账凭证。(凭证号:026)
接工作任务1,2019年12月24日,武汉顺达实业有限公司将包装物退回给武汉众科电子有限公司,武汉众科电子有限公司扣除相应的包装物租金,退回押金余款。请根据相关单据编制记账凭证。(凭证号:102)
2019年11月15日,武汉众科电子有限公司向武汉顺达实业有限公司采购单面铝基板3 000个,单价60元,货款总额180 000元。按照合同规定向武汉顺达实业有限公司预付货款的60%,待验收货物后补付其余款项。请根据相关单据编制记账凭证。(凭证号:035)
2019年7月31日,武汉众科电子有限公司结转本月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材料成本差异。请区别不同情况根据相关单据(表3-3-11、表3-3-12)编制记账凭证。(凭证号:154、155)
武汉众科电子有限公司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核算原材料发出业务,2019年7月发生的有关业务如下: 1.期初结存喇叭8 000个,每个单价10.00元,合计80 000元; 2.7月5日购入喇叭20 000个,每个单价9.50元,合计190 000元; 3.7月8日发出喇叭20 000个; 4.7月13日购入喇叭30 000个,每个单价10.00元,合计300 000元; 5.7月15日发出喇叭25 000个; 6.7月20日购入喇叭30 000个,每个单价10.50元,合计315 000元; 7.7月22日发出喇叭35 000个; 要求:计算并填制本月原材料发出及月末结存成本。
武汉众科电子有限公司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核算原材料发出业务,2019年7月发生的有关业务如下: 1.期初结存喇叭8 000个,每个单价10.00元,合计80 000元; 2.7月5日购入喇叭20 000个,每个单价9.50元,合计190 000元; 3.7月8日发出喇叭20 000个; 4.7月13日购入喇叭30 000个,每个单价10.00元,合计300 000元; 5.7月15日发出喇叭25 000个; 6.7月20日购入喇叭30 000个,每个单价10.50元,合计315 000元; 7.12月22日发出喇叭35 000个; 要求:计算并填制本月原材料发出及月末结存成本。
武汉众科电子有限公司采用个别计价法核算原材料发出业务,2019年7月发生的有关业务如下: 1.期初结存喇叭8 000个,每个单价10.00元,合计80 000元; 2.7月5日购入喇叭20 000个,每个单价9.50元,合计190 000元; 3.7月8日发出喇叭20 000个,其中有4 000个属于期初结存的喇叭,其余16 000个属于7月5日购入的喇叭; 4.7月13日购入喇叭30 000个,每个单价10.00元,合计300 000元; 5.7月15日发出喇叭25 000个,其中有4 000个属于期初结存的喇叭,其余21 000个属于7月13日购入的喇叭; 6.7月20日购入喇叭30 000个,每个单价10.50元,合计315 000元; 7.7月22日发出喇叭35 000个,其中有5 000个属于7月13日购入的喇叭,其余30 000个属于7月20日购入的喇叭; 要求:计算并填制本月原材料发出及月末结存成本。
2019年12月18日,武汉瑞源实业有限公司支付由委托加工方代收代交的增值税6 500元、消费税3 000元(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直接销售)。请根据相关单据编制记账凭证。(凭证号:029)
武汉瑞源实业有限公司2019年12月18日根据协议支付加工费50 000元和运输费1 000元。支付由委托加工方代收代缴的增值税6 500元、消费税3 000元(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继续加工)。请根据相关单据编制记账凭证。(凭证号:028)
2019年12月8日,武汉瑞源实业有限公司委托武汉汉翔制造有限公司将一批价值100 000元的橡胶加工成汽车内胎(属于应税消费品)。请根据有关单据编制记账凭证。(凭证号:011)
2019年12月31日,武汉众科电子有限公司对原材料进行盘点。请根据相关单据编制记账凭证。(凭证号:265) 2019年12月31日,武汉众科电子有限公司查明盘亏原材料的原因并审批处理。请根据相关单据编制记账凭证。(凭证号:266)
2019年12月31日,武汉众科电子有限公司盘点原材料。请根据相关单据编制记账凭证。(凭证号:232) 2019年12月31日,武汉众科电子有限公司查明盘盈原材料的原因并审批处理。请根据相关单据编制记账凭证。(凭证号:233)
武汉众科电子有限公司自行建造仓库一座:2019年4月25日,武汉众科电子有限公司购入工程物资,物资已验收入库。请根据相关单据编制记账凭证。(凭证号:027) 2019年4月28日,武汉众科电子有限公司工程施工领用工程物资。请根据相关单据编制记账凭证。(凭证号:028) 2019年8月31日,武汉众科电子有限公司支付工程建设期间发生工程人员工资。请根据相关单据编制记账凭证。(凭证号:030) 2019年8月31日,武汉众科电子有限公司以银行存款支付工程管理费。请根据相关单据编制记账凭证。(凭证号:031) 2019年12月31日,武汉众科电子有限公司工程完工并办理竣工决算。请根据相关单据编制记账凭证。(凭证号:032)
2019年4月20日,武汉众科电子有限公司将物资仓库出包给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承建,按合理估计的发包进度和合同规定,向中铁十七局公司结算进度,并取得中铁十七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工程款300 000元,税率9%,增值税税额27 000元。(凭证号:053) 2020年2月20日,武汉众科电子有限公司收到中铁十七局有关工程结算单据和增值税专用发票,补付工程款并取得中铁十七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工程款100 000元,税率9%,增值税税额9 000元。(凭证号:054) 2020年4月20日,武汉众科电子有限公司物资仓库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凭证号:055)
2019年12月01日,武汉众科电子有限公司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请根据相关单据编制记账凭证。(凭证号:010) 2019年12月06日,武汉众科电子有限公司购入安装监控设备所需物资。请根据相关单据编制记账凭证。(凭证号:016) 2019年12月08日,武汉众科电子有限公司领用工程物资。请根据相关单据编制记账凭证。(凭证号:045) 2019年12月09日,武汉众科电子有限公司的在建工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请根据相关单据编制记账凭证。(凭证号:056)
武汉众科电子有限公司2019年12月购入一台生产设备,该设备的原值为100 000元,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净残值率为10%。采用年数总和法按年计提折旧。请根据相关单据编制记账凭证。(凭证号:038)
武汉众科电子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购入一台生产设备,原值为300 000元,预计净残值率为3%,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按年计提折旧请根据相关单据编制记账凭证。(凭证号:037)
2019年5月31日,武汉众科电子有限公司某项生产用固定资产原值为700 000元,预计净残值率为4%,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采用年限平均法按月计提折旧。请根据相关单据编制记账凭证(凭证号:036)。
2019年5月31日,武汉众科电子有限公司的一辆车间用运货卡车的原值为100 000元,预计总行驶里程为500 000公里,预计净残值率为5%,本月行驶4 000公里。请计算本月折旧额,并根据相关单据编制记账凭证。(凭证号:035)
2019年12月25日,武汉众科电子有限公司的固定资产报废,转入清理。请根据相关单据编制记账凭证。(凭证号:063) 2019年12月25日,武汉众科电子有限公司收到固定资产清理费发票,清理费未付。请根据相关单据编制记账凭证。(凭证号:064) 2019年12月25日,武汉众科电子有限公司取得销售残料收入。请根据相关单据编制记账凭证。(凭证号:065) 2019年12月25日,结转固定资产清理。请根据相关单据编制记账凭证。(凭证号:066)
2019年6月5日,武汉众科电子有限公司出售一台已使用的生产设备。请根据相关单据编制记账凭证。(凭证号:218) 2019年6月5日,武汉众科电子有限公司收到出售设备款项。请根据相关单据编制记账凭证。(凭证号:219) 2019年6月5日,武汉众科电子有限公司结转出售设备损溢。请根据相关单据编制记账凭证。(凭证号:220) 原价为500 000元,已计提折旧50 000元,实际出售价格为468 000元(含增值税),假设该生产设备于1月21日购入。 请根据相关单据编制记账凭证。
2019年5月1日,武汉众科电子有限公司开始自行研制某项新型技术,该项目在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材料费用、人工费用共计900 000元,其中,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支出为800 000元。请根据相关单据编制记账凭证。(凭证号:046) 2019年12月31日,该项新型技术已经达到预定用途。请根据相关单据编制记账凭证。(凭证号:047)
2019年05月14日,武汉众科电子有限公司对耳机设计专利权按照资产减值的原则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表明该专利权已发生减值,该专利权的可收回金额为10万元。请根据相关单据编制记账凭证。(凭证号:231)
2019年5月1日,武汉众科电子有限公司将其拥有的商标权出租给武汉昌盛实业有限公司企业使用。出租合同规定,承租方每年支付使用费80 000元。该项无形资产的年摊销额为32 000元。请根据相关单据编制记账凭证。(凭证号:229、230)
2019年12月10日,武汉众科电子有限公司为总部各部门经理级别以上职工提供汽车免费使用。总部共有部门经理以上职工20名,每人一辆桑塔纳汽车,每辆汽车每月应提折旧1 000元。请根据相关单据编制计提非货币性福利和发放非货币性福利的记账凭证。(凭证号:005、006)
武汉众科电子有限公司实行累积带薪缺勤制度。该制度规定,每个职工每年可享受5个工作日带薪年休假,未使用的年休假只能向后结转一个公历年度。该企业2019年有20名职工未享受5个工作日带薪年休假。该企业平均每名职工每个工作日工资为500元。不考虑其他相关因素。请根据相关单据编制记账凭证。(凭证号:090)
2019年5月31日,武汉众科电子有限公司计提本月职工工资。请根据相关单据编制记账凭证。(凭证号:196)(生产成本明细科目到产品,制造费用明细科目到车间,应付职工薪酬核算到明细科目)
武汉众科电子有限公司工人王肖本月加工耳机、喇叭两种产品。服装验收的合格品为100件,料废品为3件,工废品为1件,其计价单价为15元;喇叭验收的合格品为120件,料废品为5件,工废品为1件,其计价单价为10元。请计算王肖本月应得计件工资。请填制图表6-1-2计件工资计算表。
武汉众科电子有限公司工人张凯的月工资标准为2 840元。2020年3月,该工人病假3日,事假2日,周末休假9日,出勤17日。根据张凯的工龄,其病假工资按工资标准的95%计算,事假日工资全部扣除。假定张凯病假和事假期间没有节假日。请计算张凯3月份工资。假定日工资率按每月30天计算。
2019年5月31日,武汉众科电子有限公司计提本月的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请根据相关单据编制记账凭证。(凭证号:210) 2019年6月15日,武汉众科电子有限公司支付社会保险费(五险)。请根据相关单据编制记账凭证。(凭证号:122)
2019年11月26日,武汉众科电子有限公司销售给武汉瑞源实业有限公司的商品,发现商品有质量问题,被要求退货(当月退货,销售单位将发票作废处理)。请根据相关单据编制记账凭证。(凭证号:134、135)(用红字冲销)
2019年11月26日,武汉众科电子有限公司销售给武汉瑞源实业有限公司的商品,发现部分商品质量有瑕疵,要求给予销售上的折让,武汉众科电子有限公司收回原有的发票和销售单并把原记账凭证冲销后,重新开具发票和销售单。请根据重开的单据编制记账凭证。(凭证号:134)
2019年10月08日,武汉众科电子有限公司销售一批耳机,款未收。该项交易附有现金折扣条件(只对销售额提供现金折扣,税费没有折扣):2/10,n/30。请根据相关单据编制记账凭证。(凭证号:043)
2019年4月11日,武汉众科电子有限公司销售货物给扬州乐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货已发款未收。由于扬州乐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购货量大,本公司给予5%的商业折扣。请根据相关背景资料编制记账凭证。(凭证号:015)
2019年7月1日,武汉众科电子有限公司接受武汉瑞源实业有限公司的委托,为该公司设计产品。双方签订了劳务合同,期限2个月,合同总收入100 000元(不含税)。合同约定,瑞源实业公司预先支付一半的定金,另一半于合同期满时支付。2019年7月1日,收到瑞源实业公司定金30 000元存入银行。(凭证号027) 2019年7月31日,经专业测量师测量后,确定该项劳务的完工程度为60%,假定该业务不属于武汉众科电子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该劳务构成单项履约义务,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武汉瑞源实业有限公司按完工进度支付价款及相应的增值税款,截至2019年7月31日,武汉瑞源实业有限公司为完成该合同累计发生劳务成本35 000元(其中直接材料10 000元,直接人工25 000元)。(凭证号035) 2019年7月31日,收到武汉瑞源实业有限公司支付的款项,并同时结转劳务成本(凭证号046、047)
2019年12月31日,武汉众科电子有限公司应收武汉凯德实业的账款余额为 15 000 000元,武汉众科电子有限公司按坏账计提比例计算出应计提坏账准备450 000元。(凭证号124)
2019年10月12日,武汉众科电子有限公司购入原材料,将09月23日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用以支付材料款,不足部分用银行存款支付。请根据相关单据编制记账凭证。(凭证号:034)
2019年12月31日,武汉众科电子有限公司结转本月收入和得利账户。请根据相关单据编制记账凭证。(凭证号:213) 2019年12月31日,武汉众科电子有限公司结转成本费用和损失账户。请根据相关单据编制记账凭证。(凭证号:214) 2019年12月31日,武汉众科电子有限公司结转本年利润科目。请根据相关单据编制记账凭证。(凭证号:217)
武汉市众科电子有限公司为公司制企业,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事工业产品的生产和销售,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存货采用实际成本进行核算。该公司有关总账账户2019年11月1日的年初余额、2019年11月发生额和2019年11月30日的期末余额见表9-1-11,请编制武汉市众科电子有限公司2019年11月末的资产负债表。(见表9-1-13)
2019年12月31日,武汉市众科电子有限公司部分总账、明细账科目余额如表9-1-9。请计算2019年12月31日众科公司资产负债表中部分项目“期末余额”栏的列报金额,填入表9-1-10。
2019年12月31日,武汉市众科电子有限公司部分总账、明细账科目余额如表9-1-7。请计算2019年12月31日众科公司资产负债表中部分项目“期末余额”栏的列报金额,填入表9-1-8。